一般在网站的下面我们经常会见到”Copyright”字样,英文就是版权的意思。有位美国犹太先生反其道而行之, 在1983年创造性的提出了”Copyleft”。 他故意用”left”(左)以表示同right(右)相反,就是要同Copyright对着干。这位先生叫理查德·马修·斯托曼(英语:Richard Matthew Stallman)。

斯托曼早前曾写了一个软件解释器。有家公司要求使用,斯托曼就同意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共版本,那家公司把他的解释器进行了扩展和改进,但是当斯托尔曼想用改进过的解释器时,却遭到那家公司的拒绝。

斯托曼非常气愤,他下决心根除这一专门争对软件的文化行为,把这种行为叫作”囤积软件”。这并不是斯托曼第一次遇到和处理的软件问题,但他认为这一次要作为一个“转折点”。他解释说,软件应该共享,因为复制并不损失原片的工作,该软件可以被使用多次而没有被损坏或磨损, 所以每个人都是赢家。

斯托曼也认为在短期内消除目前的著作权法是不切实际的,他决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作文章。他召集律师, 在1985年,创建了自己的著作权Emacs通用公共许可证,第一个左版权许可证(copyleft)。这个许可证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,软件免费证书 – 它的核心意思就是,任何在GNU软件基础和版权下派生和改进的软件,也自动会是免费的。这里指的免费,并不是说后来的开发者不可以卖派生和改进的软件,而是指后来开发的软件必需公开原代码,必需允许别人使用(可以买)和进一步修改,不断发展。

微软曾经大骂GNU通用公共许可证,说它是软件业的癌症。 可事实上,GNU在推动当今象Linux等全开放软件的发展上,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,当今有很多中小企业的IT是靠这些低成本甚至免费的软件支撑的。我们热切期望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进一步发挥它的作用,打破大垄断们的宰客行为。